宗教改革

1. 文艺复兴

在漫长的中世纪,罗马教廷代表的天主教主宰了整个欧洲的思想文明。但随着时代变迁,它越来越不能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。这不是某一个突发事件所导致的,而是漫长岁月点滴累积的结果。

自从罗马教廷脱离拜占庭的统治开始,历任教皇们就积极地干预欧洲的王权统治和世俗生活,企图以宗教主导一切。在此过程中,他们受到权力的腐蚀而堕落了,不再是高尚的道德模范和精神领袖,而是披着宗教外衣的腐败独裁者。在1054年的东西教会大分裂中,罗马教皇和君士坦丁堡牧首分别将对方逐出教门。尽管双方都坚定的宣称对上帝和基督的信仰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了争权夺势而互相攻击,这难免不让信徒们对教会的庄严和权威心生怀疑。

1214年布汶战役之后,神圣罗马帝国走向分裂,原本控制的意大利北部城市(佛罗伦萨、米兰等)演变成类似古希腊城邦的城市共和国,依靠工商业而繁荣致富。而在文化上,它们也逐渐摆脱天主教的禁锢,向古希腊寻求精神指引,产生了“以人为本”的思想。但丁(1265 ~ 1321年,佛罗伦萨人)的长诗《神曲》通常被看作文艺复兴的先驱。他在诗中一方面坚称对上帝的信仰,另一方面却痛斥几位已故教皇甚至当世教皇犯下的罪恶。否定教皇的观念在此时就已深入人心。1309 ~ 1377年的“阿维尼翁之囚”事件和随后的教廷分裂,更使教会声望一落千丈。

蒙古帝国期间,商人们开辟出一条从黑海北岸通往东方的贸易之路,但这却导致鼠疫(黑死病)从中亚草原传入欧洲。1346~1352年间,欧洲30~60%的人口死亡,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。教会在灾难面前束手无策,暴露了其虚幻而无益的本质。同时,贵族和教士的大量死亡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,而劳动力严重减少使得劳动者的收入和地位得到提高。从瘟疫中幸存的人们意识到生命的短暂和可贵,整个社会更加关心现实世界,而不是虚幻的天国。

1450年,德意志人古腾堡开办了欧洲第一个活字印刷厂,在这里诞生了西方第一本完整印刷出的书籍《古腾堡圣经》。此前中国早已发明了活字印刷,我们不确定古腾堡是否从东方获得了启迪,但无论如何,这使得圣经不再是教会垄断的秘物,能够被大众广泛获取,从而促进对宗教事务的公开探讨。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之后,拜占庭珍藏的大量古籍流入西方,在印刷术的作用下广为传播。书籍的普及提高了大众的识字率,开拓了人们的思想视野。古希腊-罗马的灿烂文化终于重新在欧洲焕发光芒,这被称为“文艺复兴(Renaissance)”。

在文艺之外,西方的军事技术也在东方的影响下发生变革。火药武器逐渐普及,它使得经过短期训练的贫困农民就能战胜身披昂贵铠甲的骑士,叱咤风云的贵族骑士沦为昨日黄花。至此,中国的四大发明改变了整个西方:指南针开启了大航海时代,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,而造纸术和印刷术催生了精神世界的革命。

2. 新教产生

天主教对民众实行思想统治的重要工具之一是赎罪论,即认为世间充满罪恶,有罪的人死后会堕入地狱或者炼狱,因此除了毫无过错的完人(这显然不存在),凡人都需要赎罪才能避免死后受苦。为了赎罪,凡人需要行善或者履行宗教圣事(例如做弥撒、向教士忏悔),在此过程中,凡人不能直接与上帝沟通,只有教士才能作为桥梁将上帝的恩典传递给凡人,因此教士被置于垄断神恩的特殊位置。

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呼吁十字军东征时,为了得到群众的支持,他表示所有参与十字军的人都会得到救赎。这后来扩大到出钱资助十字军的人也会得到救赎,然后又进一步演变成赎罪券,即凡人只要向教会购买赎罪券就可以获得救赎。这一做法从未见于《圣经》,为了给它提供理论依据,教会发明了“剩余功德”的概念,即耶稣基督和古代圣人有剩余的功德可以转让,普通信徒只要花钱就能买到这些功德。赎罪券还分为“全大赦”和“限大赦”两种,“限大赦”只能赦免一定量的罪孽,而“全大赦”可以赦免从出生以来的所有罪孽,把人还原到初生婴儿的纯洁状态……一个完整的商业体系就这样凭空建立起来。不同于以前只能劝说信徒捐款,现在教会可以主动推销赎罪券而获得无本万利,因此它很快就成为教会最喜爱的筹款工具。

1506年,为了修建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,教皇发行赎罪券以筹措资金。与通常发行的“限大赦”券不同,这次发行的是效力最强的“全大赦”券,因而在欧洲引起轰动,普通百姓竞相购买。这不仅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反对,也引起贵族的愤怒,因为臣民的金钱都落入教会而不是世俗统治者的口袋。不久后,马丁·路德的宗教改革运动就应运而生了。

马丁·路德(1483~1546年)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,1512年成为维腾贝格大学的神学教授。他在研究从拜占庭流入的希腊文圣经时(此前欧洲一直沿用罗马帝国狄奥多西一世时代翻译的拉丁文圣经),领悟到与传统天主教不同的思想:“义人必因信而得生”,即凡人只要真心相信上帝,就能获得上帝的恩典而得救。因此,人的得救是由于自身的信仰,而不是由于教皇的赦罪权柄,也不是所谓的功德善行。1517年10月31日,万圣节前夕,马丁·路德在当地教会的门上贴出布告九十五条论纲,总结其反对赎罪券的观点并征求学术辩论。在印刷术的帮助下,马丁·路德的论纲迅速传遍整个欧洲,这被认为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始。(在他之前,捷克的扬·胡斯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,1415年被教廷判火刑处死。)

由于马丁·路德思想造成广泛影响,教廷通过很多途径给他施加压力,要他改变立场,但马丁·路德始终拒绝,并进一步宣扬和发展其观点。在他的影响下,慈运理和加尔文在帝国境内的瑞士邦联先后提出了类似的宗教思想:慈运理和路德没有本质上的不同,加尔文则认为世间一切都是上帝在创世之初就预定的,因此只有被上帝预定要获救的人才会产生对基督的信仰从而得救。这些教派被统称为“新教”(由于历史原因,今日中国境内通常所说的基督教就是指的新教)。尽管新教的不同教派之间也有差异,但它们共同认为:人的得救是出于信仰和上帝恩典,而不是由于按教会要求履行圣事或善行;信徒个人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,而无需教士作为中介;只承认《圣经》为最高权威,而不认可教皇为首的教会对圣经的解释权。

作为对新教的回应和自省,1562年天主教大公会议提出了“禁止以金钱换买大赦”的议案,并在1567年被教皇正式批准。然而,天主教现今仍然保留赎罪观念,以及教皇针对特定人群(但不出于金钱)发布大赦的权力:例如2009年教皇批准澳门的两所世界遗产教堂为全大赦圣堂,为期七年,信徒可于此期限内在圣堂内朝拜而获得全大赦,从而鼓励信徒前往澳门。

3. 教随国立

尽管马丁·路德的毕生努力是为了追求信仰和真理,但其后果或许超出他本人的预料。由于各国统治王室在宗教改革面前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立场,反对派的恐怖预言不幸成真:他的言论造成了全欧洲的分裂、混乱和战争。

在英国,亨利八世正因为教皇不肯批准他离婚而烦恼,就于1533年宣布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而另立门户,然后休了来自西班牙的王后凯瑟琳,另娶安妮·博林。英国成为首个实行宗教改革的大国,但它并没有本质上的理论革新(本来只是为了解决亨利八世的个人生活问题),只是用英国国王取代教皇作为教会领袖。一部分更激进的改革派改投加尔文主义,被称为清教徒,此后成为移民美洲的主力。

在西班牙,由于长年处在与伊斯兰战争的最前线,王室一直高举正统天主教信仰作为精神旗帜。哈布斯堡王朝虽然兴起于神圣罗马帝国,在查理五世继承西班牙王位之后也接过了这面旗帜。然而,神圣罗马帝国的很多诸侯不会忘记教皇与帝国之间的数百年矛盾,坚定地站到新教一方,为首的是萨克森选帝侯。当罗马教廷试图迫害马丁·路德时,萨克森公国向他提供保护。1527年,萨克森将路德派新教定为官方信仰,而到1530年,德意志境内有一半地方都成为新教领地。由于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反对宗教改革,新教诸侯组成联盟,双方在1546年(马丁·路德于同年早些时候去世)爆发内战。查理五世战败,于1555年被迫签订《奥格斯堡条约》,同意各诸侯国可以自由选择本国的宗教信仰,即“教随国立”。失望的查理五世于次年宣布退位,并将哈布斯堡王朝领土分割成奥地利和西班牙(包括尼德兰和美洲殖民地)两部分。奥地利部分沿袭了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称号,但此后的皇帝都不再经由教皇加冕。

德意志内战暂时平息,西班牙又遭遇了尼德兰独立战争。大航海时代开启后,尼德兰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迅速崛起,成为欧洲新的商业和金融中心。查理五世时期,整个西班牙国库收入的一半都来自尼德兰。尼德兰的新兴工商阶级对西班牙的天主教统治早已不满,纷纷投向新教的加尔文派,于1566年爆发反抗西班牙的战争(“八十年战争”)。1581年,尼德兰的北部七省联盟正式宣布独立,成为尼德兰共和国(中国习惯上将其称为荷兰,实际上荷兰只是尼德兰的一部分地区),其南部地区仍在西班牙控制下,后来经过多次辗转,最后在1830年独立为比利时王国,一小部分成为卢森堡大公国。

在法国,信奉天主教的瓦卢瓦王室和贵族们与新教徒(被称为胡格诺派)频繁产生冲突。1572年,国王查理九世之母、摄政王太后凯瑟琳将她的女儿嫁给胡格诺派领袖亨利·波旁(他是瓦卢瓦王室之外最近的卡佩王朝后裔)以示和解。胡格诺派重要人物齐聚婚礼,但这竟是一个陷阱,三千名新教徒在婚礼之地遭到屠杀,只有新郎亨利被留下性命软禁起来。四年后,亨利趁宫廷狩猎之机逃归领地,随即率军与王室开战。此后十余年间,凯瑟琳的三个儿子全都无嗣而亡,瓦卢瓦王室灭绝。亨利·波旁于1589年依法继承王位,成为波旁王朝的首位国王亨利四世。为了给国家带来和平,亨利四世改信天主教 ,宣布天主教为国教,同时给予新教徒信仰自由。1610年,亨利四世被一名天主教徒刺杀,但在此之前,他已经使法国从宗教战争的创伤中恢复,重建强大的中央王权。

在这个宗教改革时代,整个欧洲分裂为两大阵营:新教阵营中,除了德意志部分诸侯之外,北欧的丹麦、瑞典都选择了路德派,荷兰、瑞士选择加尔文派,英国选择自立门户。而天主教阵营中,主要是哈布斯堡王朝(包括西班牙、奥地利两支)、教皇国以及波兰-立陶宛联邦。法国虽然也奉天主教,但它视国家利益高于宗教分歧,因而与新教国家结盟对抗哈布斯堡王朝。不同的宗教立场和现实政治利益纠结在一起,引发了全欧洲范围内的混战。

4. 主权国家

在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境内,1555年的《奥格斯堡条约》只是暂时平息了新教与天主教势力的斗争。随着形势发展,双方冲突不断升温,战争再次爆发,更多的欧洲国家也插手进来。

导火线是帝国统治下的波西米亚(今日捷克)。根据《奥格斯堡条约》,波西米亚选择新教作为自己的信仰,然而1617年皇帝之弟斐迪南二世担任波西米亚国王之后企图恢复天主教。1618年,波西米亚首都布拉格人民把两名钦差掷出窗外,宣布起义,自此开始了欧洲三十年宗教战争。

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地利与西班牙组成联军,进攻波西米亚并取得胜利。新教阵营进行反击,首先是丹麦和瑞典出兵神圣罗马帝国,法国和荷兰随后也加入战团。哈布斯堡联军在初期占据上风,但新教阵营与法国联合起来,终于彻底打败了哈布斯堡。最终,交战各方于1648年(大清顺治五年)签订《威斯特伐利亚条约》,宣告三十年战争(以及尼德兰八十年战争)的结束。

宗教方面,《威斯特伐利亚条约》规定天主教、路德宗、加尔文宗都是合法宗教,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,德意志各诸侯国均可自行选择官方宗教。(罗马教皇拒不承认此条约。)

政治方面,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受到了沉重打击。一方面,德意志各诸侯国都获得了主权独立(唯不得对皇帝宣战),摧毁了奥地利统一德意志的野心;另一方面,西班牙在陆上和海上都被打败,从此失去欧洲霸主地位。葡萄牙也于1640年摆脱西班牙统治而恢复独立。而在战胜国中,法国取得了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,成为陆上最强;荷兰终于从西班牙赢得独立,成为海上新贵;瑞士也从德意志获得独立,瑞典超越丹麦成为北欧强国。损失最大的是作为主战场的德意志,接近一半的男性死亡,神圣罗马帝国成为一片废墟。

惨烈的三十年战争使欧洲各国认识到,与虚幻的宗教信仰相比,国家的现实利益更加重要,因此各国开始接受不同信仰的平等共处。《威斯特伐利亚条约》彻底洗清了宗教神权对国家政权的影响,确立了国家主权至上、主权独立与平等、领土完整等国际关系基本原则。这些原则被欧洲列国普遍认可,并且推行到全球,成为今日国际秩序的基石。因此,这一条约也被视为“民族国家的开始”。